2011年11月21日,根据国务院和科技部等有关文件精神,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、北京市财政局、北京市国家税务局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,认定我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证书编号GR201111000196,认定有效期为三年。
2008年4月,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新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,大幅提高了认定标准,废除了过往认定的终身制(改为3年制),明确了各项量化的评定指标,包括企业的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产品(服务)收入要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%以上等规定。申报企业必须经过当地科技局、省科技厅、国家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国内一流技术专家等环节的严格审核、层层把关,在一致通过之后才能最终获得认定。
我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位列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(新能源及节能技术),凭借着强大的科技实力获得了国家“高新技术企业”的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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